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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11 1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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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法规、制度;制订和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协调组织军民通用维修装备、器材、保障设施及部分通用装备征集征用等战时装备动员工作;负责组织全省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转报、安排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安排战备动员经费和省级财政性资金;组织协调全省“三线”、军工企业调整、改造工作;组织协调军民兼用技术产品和项目;承办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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