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13 11: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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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遂宁高新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分工管辖问题的通知》,对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等特殊区域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分工管辖进行明确,确保此类区域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不出现断档脱节和扯皮现象。
一是明确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负责办理涉及遂宁高新区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和其他行政案件,需要进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负责直接办理。
二是明确遂宁高新区直管区(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组团和空港新城组团)所属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负责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和其他行政案件,需要进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由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负责直接办理。
三是明确遂宁高新区非直管区所属船山园区、金桥园区、安居园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负责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和其他行政案件,需要进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分别由船山区、蓬溪县和安居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认定机构)负责办理。
四是重申涉及原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河东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负责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刑事案件和其他行政案件,需要进行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仍按现行管辖方式由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负责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