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0 14:41:30 |
来源: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
为推动旅游业与水电开发的深度融合,促进我省水电建设带动区域旅游发展,实现“建设一座电站、带动一方经济、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方百姓”的水电开发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了《促进水电建设与旅游开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随着我省水电开发的不断推进,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水电工程奇观,是非常宝贵的旅游资源,为推进“水电+旅游”融合发展创造了条件,对带动移民群众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明确在中小流域探索示范的基础上,将金沙江下游水电开发流域打造成为世界级巨型梯级水电站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将雅砻江水电开发流域打造成为探索自然奥秘的特色科普旅游目的地;将大渡河水电开发流域打造成为红色旅游和生态度假旅游目的地;要求确保安全底线,突出旅游特色,坚持统一规划和市场主体,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强宣传报道和旅游线路推介。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旅游部门引导开展“水电+旅游”示范,有序推进水电旅游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