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30 18:04:37 |
来源:能源局电力处 |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查核准<甘孜州乡城县古瓦水电站220kV送出工程>的请示》(甘发改〔2019〕50号)以及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收件通知书》(项目编号:2019-510000-44-02-332844)收悉。经研究,现将甘孜州乡城县古瓦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古瓦水电站位于甘孜州乡城县境内,电站装机容量20.54万千瓦。为保证古瓦水电站建成后电力送出,促进当地水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和经济发展,建设古瓦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是必要的。同意甘孜州乡城县古瓦水电站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该项目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本)》鼓励类中的电力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电力发展规划。
项目单位为大唐乡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甘孜州乡城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一)完善娘拥水电站220千伏升压站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
(二)新建古瓦水电站~娘拥水电站220千伏架空线路长度约20公里,导线采用JL/G1A-500/45钢芯铝铰线,地线采用2根24芯OPGW光缆;
(三)相应的系统工程。
四、工程静态总投资3650万元。大唐乡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的建设、经营管理、资本金筹措及贷款偿还。
五、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六、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四川省工程咨询院评估意见(川工咨成果〔2019〕103号),项目技术方案(川电发展〔2019〕19号),工程线路路径选址方案(乡住建发〔2018〕86号),社会影响评价(乡维领办〔2018〕23号)。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工程建设中,甘孜州发展改革委要督促项目业主做好施工组织,严控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工程完工后,依法依规组织启动验收等相关工作。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