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发改工作 / 能源开发与建设 / 电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8-11-15 15:01:36
来源:能源局电力处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成都大林(籍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川电发展〔2018109号)、成都、乐山、眉山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转报意见以及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理通知书》(项目代码:2018-510000-44-02-308445)收悉。经研究,现将大林(籍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天府新区负荷发展需要,减轻成都南部地区尖山、桃乡2500千伏变电站供电压力,提高供电能力,优化220千伏电网结构,同意核准建设大林(籍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该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年修正版》中的鼓励类项目,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7年本)的通知》(川府发〔201743号)要求,符合电力行业准入政策和相关规定。

二、项目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成都市(天府新区)、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井研县)、眉山市(仁寿县)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新建大林500千伏变电站,安装21200兆伏安主变;彭祖500千伏变电站扩建2500千伏出线间隔,嘉州500千伏变电站扩建2500千伏出线间隔。

新建彭祖至大林同塔双回500千伏线路长度2×20.5公里,导线截面4×630平方毫米;新建嘉州至大林同塔双回500千伏线路长度2×170公里,导线截面4×630平方毫米。

配套建设相应无功补偿装置和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130785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内容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六、项目相关文件:项目技术方案(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经研咨〔2017108号),用地预审(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17433号),规划选址意见(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字第510000201800034号),社会影响评价(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济运行和安监局天成管经函〔201812号、仁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仁经信函〔20178号、井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井经信函〔2017-20号、乐山市五通桥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五通桥区经信局函〔2018-22、乐山市市中区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乐中稳办〔20175号)。评估意见(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川工咨成果〔2018433号),结论是“达到国家对项目核准的要求”。

七、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九、工程建设中,成都市、乐山市、眉山市发展改革委要联合督促项目业主做好施工组织,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十、工程完工后,委托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组织启动验收;项目投产后,请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意见报送我委。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18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