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0 18:24:53 |
来源:基础产业处 |
乐山市、宜宾市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转报〈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乐发改〔2017〕632号),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报送〈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17〕450号),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岷江(龙溪口至宜宾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意见的函》(川交函〔2018〕649号)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017-510000-48-01-176465。
二、为进一步改善岷江航道条件,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适应岷江水运和腹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意建设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
三、岷江(龙溪口枢纽至宜宾合江门)航道整治一期工程,上起乐山市犍为县新民镇上游约1000米处龙溪口枢纽,下至屏山岷江大桥,航道里程约47千米,整治滩险14处。建设内容包括碍航滩险整治,以及航标布设、信息化建设、航行水尺修正、维护设备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按内河Ⅲ-(3)级航道标准建设,拟定的航道尺度为2.4×60×500米(水深×直线段宽度×弯曲半径)。设计代表船型:1000吨级机动驳,船型尺度68×12.8×2.4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2×1000吨级分节驳船队,船型尺度168×11.0×2.4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洪水重现期十年一遇水位,设计最低通航水位采用龙溪口下泄900立方米/秒流量时对应水位。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8亿元,其中,拟争取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约5.6亿元(以交通运输部最终核定为准),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安排1.38亿元,乐山市政府筹集0.48亿元,其余由省交投集团负责筹集。
六、项目法人为四川岷江港航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项目可选择采用工程总承包等模式,并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以及节能减排措施,控制项目建设的不良环境影响,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避免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方案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可控。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三)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落实建设期资金和运营期费用。加强建设期项目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
此复。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