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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1-16 10:00:47
来源:基础产业处

广安市发展改革委:

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进一步完善长江经济带港区集疏运通道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四川省2016年长江经济带港口集疏运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1499号)的要求,现将长江经济带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计划转下达你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方案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5号)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基础规〔2018360号)中的有关规定,将2016年对广安港进港大道项目的补助数额核减为3650万元,并将该项目已下达的剩余中央预算内投资3350万元调整用于广安港通港大道项目。

二、项目实施

请你委深刻吸取教训,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7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加强监管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恒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作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设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广安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与交通运输部门协同配合,加强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问题,牵头做好重大项目库按月调度工作,及时向我委上报建设进展及资金执行情况。

请交通运输厅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建设过程中的指导和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我委将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等进行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和监督问责,对资金不按要求使用、建设进度慢等问题,我们将区别不同情况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现场督办等措施,责令限期整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将视情况进行问责,并及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按月调度及绩效目标

请于每月9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我委将通过重大项目库按月对项目进行调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本次投资计划绩效目标一并转下达,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广安港通港大道项目开展路基、路面施工,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件:四川省2016年长江经济带港口集疏运通道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计划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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